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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学术沙龙第14期 暨第2届“卓越财税法奖学金”颁奖典礼成功举办

作者:撰稿:凌钰洁,摄影:曾瑞莹、王萌 丨 来源: 丨  时间:2024-04-07

2024年1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学术沙龙第14期暨第2届“卓越财税法奖学金”颁奖典礼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综合楼图书馆一层会议室隆重召开。本期财税法学术沙龙由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税法诊所、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研究会主办,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北京中税盛达税务师事务所协办。

来自各重点单位和高校的八十余名领导、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和研究生汇聚一堂,围绕主题“信托税制改革与高净值人士财富传承”进行深入探讨。

一、开幕式

大会开幕式于1月6日下午举行,由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陈艺婧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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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沙龙正值财税法学术沙龙创办十周年,活动开场以纪念短片的形式,对历届学术沙龙举办情况进行回顾。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学术沙龙历届议题均反映时代关切,切中学术与实务热点难点,体现出学术界对中国财税法治未来发展的探索与期待。同时,这部纪念短片特别邀请了部分往届参加学术沙龙的优秀代表,分享了他们在学术沙龙中的成长与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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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结束后,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教授进行了开场致辞。施教授热情欢迎各位与会嘉宾的到来,并对活动十年来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与总结,介绍了学术沙龙在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努力,希望为广大学子们搭建财税法学术与实务发展的平台。致辞中,施教授提出,规范高净值人士财富传承是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方面,以家族财富管理为主要功能的信托制度是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的重要制度安排。他还就中国信托制度以及信托税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读,并提出未来展望。最后,施教授预祝沙龙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与会嘉宾在法大度过美好难忘的时光。

二、“卓越财税法奖学金”颁奖典礼

“卓越财税法奖学金”颁奖典礼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翁武耀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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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大旗教授代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卓越财税法奖学金”评审过程予以说明,并宣布获奖名单,他勉励更多学生参与到财税法创新研究中,为国家财税法治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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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卓越财税法奖学金”创始基金捐赠人、中国政法大学杰出校友、北京易金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裁薛仁森博士上台致辞。薛先生表达了对法大深厚感情,并希望卓越财税法奖学金能够帮助培养胸怀法治天下信念、具有德法兼修素养的财税法学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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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思想道德品质、学业科研表现、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在中国政法大学和其他兄弟高校的在校财税法专业研究生中,评选出10名获奖同学,获奖名单为:

一等奖(2名):陈艺婧,中国政法大学2021级博士研究生;彭程,中国人民大学2021级博士研究生。

二等奖(2名):黄蕊,中国政法大学2022级博士研究生;沈涛,华东政法大学2022级博士研究生。

三等奖(6名):刘治政,中国政法大学2021级硕士研究生;姜淏辰,中国政法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陈文丽,中国政法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李沛枭,中国政法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于立安(Julian Funck) 中国政法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赵昶龙,中国政法大学2021级硕士研究生。

朱大旗、施正文、高皓、薛仁森、沈瑛华、段桃、郝玲玲、李文静等嘉宾为获奖学生颁奖并合影留念。

陈艺婧和彭程同学作为一等奖获奖代表发表了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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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旨演讲

本期主旨演讲是由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家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高皓先生所分享的《民营企业代际传承——制度竞争视角与财富分配视角》。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周萱女士作为与谈人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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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演讲中,高主任总结了全球范围内民营企业代际传承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并探讨了如何在提供制度保障的同时,解决代际传承可能带来的财富不平等问题。

在制度竞争视角上,他提出家族信托是国际范围内民营企业代际传承最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不乏发达国家和地区通过相关制度设计,吸引外国资本在当地设置家族办公室和家族信托。他呼吁中国需进行顶层制度设计,为家族财富代际传承提供资本供给,助力中国民营企业行稳致远。

在财富分配视角上,高主任通过分析全球主要国家的基尼系数,比较世界贫富差距水平,发现日本的贫富差距较小。他指出,遗产税是解决财富不平等问题的有效手段,并以日本遗产税制设计为例进行详细阐述。高主任期待与会嘉宾就中国遗产和赠与税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与谈环节,周萱女士主要介绍了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股权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手段,帮助民营企业进行财富管理的实践和创新,并期待我国信托税制的建立和完善,以期为中国财富管理提供制度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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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圆桌讨论

圆桌讨论旨在通过对财税法热点问题的主题讨论,加深财税法研究生对相关问题的深入理解,同时展现财税法研究生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活力风貌。该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2022级博士研究生黄蕊主持,发言人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的四位硕士研究生,分别为刘治政、张奕敏、李靖武和杨帅,主题是“张某离岸家族信托应税与否”。

本圆桌讨论案例关注的是Z女士与B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争议。Z女士具有中国国籍,是A公司的控股股东。2013年,Z女士为了A公司的上市需求,与B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B公司购买Z女士持有的A公司部分股份,并支付2.87亿元。争议焦点主要有三:一是本案是否构成归复信托或诈害信托;二是Y信托有限公司取代Z女士成为S公司唯一股东的行为,我国是否有权征税;三是信托存续期间的收益分配,我国是否有权征税及征税对象是什么。此外,2021年,B公司诉请法院收取Z女士资金及证券账户中款项,实质是请求认定Z女士对S信托成立,享有M银行和N银行中资金的实益所有权。案件触及信托法立法后评估、营业信托纠纷认定等多个方面,引发了关于离岸家族信托应税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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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治政、张奕敏、李靖武和杨帅同学,通过分析整体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讨论本案信托之定性,基于性质进一步讨论了信托的设立、存续和分配环节是否涉及征税、如何征税。在本案信托之定性讨论上,李靖武和张奕敏同学从英美法系双重所有权入手,阐述了本案应认定为归复信托的观点。刘治政、杨帅同学基于中国民法一物一权原则,认为本案构成诈害信托,具有可撤销性。之后,四位同学围绕具体征税方案进行讨论,针对股权转让、信托设立等环节的征税、综合税收负担给出了不同的结论。该讨论对信托财产的分配流程、信托制度架构的合理性以及构建中国特色信托税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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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点评环节,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经理孙晓菲女士肯定了四位同学的精彩表现,认为结合信托税制对张某离岸家族信托案角度进行讨论,角度新颖、分析深刻。孙经理也对张某离岸家族信托案进行分析,并探讨了新加坡家族信托下股权转让所得的税务问题,包括转让方是否应该征税以及信托收益分配是否需要课税等。她认为,信托收益分配是我国信托税制完善的重要问题之一,并呼吁学术与实务界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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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题演讲

主题演讲和与谈环节聚焦于信托税制改革与高净值人士财富传承,通过四篇论文,深入探讨了离岸家族信托、股权家族信托、遗嘱信托和慈善信托所涉及的重点税制问题。这些讨论,旨在为中国信托税制的改革与财富传承管理提供理论支持和策略建议,进而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助力共同富裕。

主题演讲发言人分别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黄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陆瑶、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于立安、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姜淏辰。与谈人分别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李奇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嘉彦、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宋嘉豪以及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孙炳迪。

 (一)分主题一:税收竞争与合作背景下离岸家族信托的税法规制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黄蕊报告的论文题目是《税收竞争与合作背景下离岸家族信托的税法规制》,主要探讨在税收竞争与合作背景下离岸家族信托的税法规制问题。离岸金融中心基于其信托和税收的“双重制度优势”,实现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成为高净值人士设立家族信托首选,实践中更是出现滥用税收待遇而造成大量避税甚至逃税现象的出现。同时,在税收制度竞争中,税收合作也正在逐步加强,如税务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完善、免税信托标准的提高等。她指出,在税收竞争与合作背景下,我国亟须构建中国特色的信托税制,以实现税收公平和财富积累的规范,大致方向如助推离岸家族信托回归本源业务,完善一般反避税规则,持续参与信息交换机制等,以匹配高净值人士在境内传承财富的需求,并吸引国外资金入境,规范财富积累,促进中国经济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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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李奇修认为,该论文契合时代关切,对离岸信托制度和税制进行了扎实的研究。此外论文还可以进一步加强论证我国相关税法规定之不足,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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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主题二:我国股权家族信托的所得税制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陆瑶报告的论文题目是《我国股权家族信托的所得税制研究》。从我国税制现状来看,陆瑶指出所得税实体法尚无信托业务的特殊税务处理规定,而税务机关基于量能课税原则针对高净值个人从严税务征管,重税收稽征经济原则而轻正当程序,助长了财富流失,在国际税收竞争中处于劣势。通过对股权家族信托及其相关概念和法律性质的研究,她认为,家族信托同时具备民事性与营业性。税收的“公法之债”应充分尊重并以民事主体之间的私法之债为先。“行为说”下的本土信托实践与信托导管理论若合一契,信托所得的税负应归集于实际受益人。故我国对股权家族信托进行全周期所得税制设计,宜明确信托设立阶段系股权无偿移转,应避免双重征税问题;作为信托财产的持有人和管理者,受托人应当在信托的全生命周期对所得税及其他税种履行代扣代缴职责;受益人是纳税义务人,应当相应建立信托受益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制度,以既有税法制度资源为基础,将信托法律关系纳入现行法框架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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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谈环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嘉彦认为,我国基于民商法理论界定的信托概念,和税法以经济实质为逻辑的适用存在较为明显的分离,并对家族信托的范围、是否有功能类似的设计、税收的征管等进行讨论。总的来说,对于中国民商法语境下尚不健全的信托业务,税法如何尊重民商法、又超越民商法,需要持续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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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主题三:遗嘱信托税收——基于德国的遗产税和赠与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于立安(Funck Julian Severin)报告论文题目是《遗嘱信托税收——基于德国的遗产税和赠与税》。于立安同学首先介绍了信托在不同法域的概念区别,接下来就德国法下的遗嘱信托规范体系展开介绍。德国对离岸信托的设立、分配和解散征遗产税或赠与税,其制度规范较周延,但也存在对不透明的信托的利益分配,可能同时征赠与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双重征税问题。最后,他提到了德国的遗产税对信托的界定和我国信托税收制度的借鉴意义,呼吁进一步完善中国的信托税收制度,以更好地促进财富分配的公平和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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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宋嘉豪认为德国遗产信托税制的设计对我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然而遗产税本质类似于广泛意义上的所得税,税痛感较强,在税收竞争的背景下,若新增遗产税和赠与税,并对遗产信托予以规定,对我国信托税制的影响如何尚待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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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主题四:慈善信托增值税制的理论审思与规范构建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姜淏辰的报告论文题目是《慈善信托增值税制的理论审思与规范构建》。姜淏辰强调了慈善信托在财富传承和社会传承方面的重要性,认为应建立所得税减免制度,以促进更多财产流入慈善信托,并运用信托实体理论与信托导管理论来实现慈善信托所得税层面的税不重征。慈善信托的税收设计可以借鉴慈善组织的处理规则,但其地位证明缺乏规范支撑,导致政策平移路径不畅通。相较于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优势在于,能通过灵活安排与专业管理,实现“自我造血”,因此税收激励与监管应重点考虑慈善信托的特性。他认为,慈善信托的课税实质涉及多环节的行为集合,包括无偿转让和有偿给付,因此增值税可能是最合适的税种选择。然而,现有的慈善信托课税理论无法充分解释增值税制的实施,需要重新界定增值税在慈善信托中的作用。综上所述,姜淏辰呼吁结合慈善信托的运作模式与实践特性,明确慈善信托增值税制的核心要素,以减少税法不确定性,为慈善信托税制研究提供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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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孙炳迪对报告进行了回顾总结,结合当下慈善信托发展趋势和税制难点,对论文中对信托的定性、在增值税中引入慈善信托的设想表达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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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嘉宾总评议

在评议环节中,来自不同领域的嘉宾们对本次财税法学术沙龙所涉内容各抒己见,现场交流气氛热烈。嘉宾们从学术角度和实践经验出发,就慈善信托税收制度、增值税政策、财产行为税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教授表示,信托税制研究不仅对于家族财富传承本身有重大意义,也为中国金融法制建设、国家税收利益保护、经济发展有巨大价值;税制建构需结合民法、税法理论与实践,考虑经济发展、效率与公平权衡等多角度,具有较大挑战性。此次财税法学术沙龙各界相关人士汇聚一堂,一齐探讨家族财富传承与信托税法问题颇有意义。朱教授还对主题演讲的四篇论文分别给出了改进建议,认为可将信托本身视为实体纳税人、财团法人,在判断是否为实质转移时可参考权利归属主体等因素考虑,并对适用增值税的场景等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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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家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高皓先生深入点评了四篇主题论文,对论文的分析立场、性质界定和政策建议进行了评价,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最后,希望未来有更多机会与多学科背景的研究者进行探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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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大中华税收政策主管合伙人沈瑛华女士结合税收政策实务,简要分析了台湾地区、日本的信托税制现状,并认为对我国大陆制度设计具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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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郝琳琳教授对四篇论文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评议,认为论文呼应了我国信托法设计和税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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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金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裁薛仁森先生认为,我国信托税制的设计需结合国家体制和价值追求,构建具备中国特色的信托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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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段桃律师对四篇论文进行了细致的评议,认为海南自贸区可成为信托税制的试验田,她还谈及实务对国际税法的关注,引发了在场嘉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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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集团公司总经理李文静女士高度评价了本次学术沙龙,认为沙龙既切合实务热点,又具有学术深度,并表示了实务界、客户对制度稳定性的关注,呼吁落实税收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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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信托财富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周萱女士介绍了此前实践中因法制健全程度和客户需求不匹配而导致的难题,认为此次讨论有助于解决痛点、难点问题,并倡议各界人士一同努力,对我国信托税制完善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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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翁武耀教授认为,不同税种可采取不同思路,如对信托课征增值税,应坚持税收中性原则,从形式课税角度进行设计。所得税上,在保证征管便利下,应更注重实质课税。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贺燕副教授认为,此次学术沙龙讨论了道和术的关系,我国信托税制构建应避免阶层固化,以保证社会阶层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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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处长周玉栋认为,近二十年信托税制的讨论,主要聚焦两点,一为法律形式和经济实质之间的关系,二为行业监管规范和税收配套的先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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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中心副处长王汐对学术沙龙讨论的深度、对热点的关切、形式的丰富进行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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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郑伊老师对此次研讨视角进行总结,认为需重视税法、民法原理的基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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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北京市律协税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邬锦梅结合实务经验,对圆桌讨论案例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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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张驰老师介绍了我国目前慈善信托的发展,认为慈善信托本身可否作为纳税主体需要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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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杨颖洁女士、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经理孙晓菲女士、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正和先生、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武冬馨均为从财税法沙龙走向业界的优秀学生代表,他们表达了对财税法学术沙龙和中国政法大学的深厚感情,并祝愿财税法学术沙龙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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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总结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对大会做了总结发言。他认为,家族信托领域涉及法律领域广泛,又融合社会文化、国家治理、国际竞争等问题,其立法与理论建设实属世界难题,呼吁政府、学者、实务工作者等多领域人士一道努力,为我国乃至世界贡献智慧。此外,施教授对发言人和与谈人的专业实力和演讲风采表示肯定,并感谢各位领导、专家、老师对学生的指导和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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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学术沙龙一直致力于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推动财税法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创新。相信未来财税法沙龙将迎来更多的思想碰撞,产出更多学术成果,为我国财税法制度完善和实践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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